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0年电气专业设计质量通病(电气审图专业组2010.7)一. 用电负荷等级1. 问题内容中小型公共建筑消防设备的供电负荷等级不符合要求。【规范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第11.1.1 2 3)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第8.2.2 规定: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民用建筑且体积大于50000m3以及耐火等级为三级的民用建筑且体积大于20000 m3的室外消防用水量为30L/s(大于25L/s)。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DGJ08-94-2007第5.2.4 建筑物室外消防栓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2.4规定:表中室外消防栓用水量(30l/s)超过25L/s的建筑物为: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和展览建筑,体积大于50000 m3;商店(商业营业厅)、旅馆建筑、医院建筑、图书馆建筑、综合楼、商住楼、公寓式办公楼、餐饮业等,体积大于25000 m3;剧院、电影院、俱乐部、会堂、礼堂、体育馆等,座位数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