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教职工考勤制度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内部管理,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增强教职工的事业心、责任感,从而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根据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 总体原则: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实行坐班制。行政及教辅人员在岗时间:上午7:5011:50;下午2:205:05(冬季) 2:405:25(夏季)教师在岗时间:上午8:3011:10,下午2:504:30(冬季) 3:005:00(夏季)。二、 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1. 教职工请假一律以假条为凭,病假2天以上需持医院证明,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2. 临时性请假(指半天内不需要调课的),教师由各专业部长审批,科室人员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并进行登记。3.请假一天以上两天以下者,需到本人所在处室(或专业部)负责人处领取请假条,并签字审批、调课,交办公室主任备案。4.请假三天以上者,需到本人所在处室(或专业部)负责人处领取请假条,填好交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