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夏津县电业总公司低压客户临时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范用电手续、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根据有关电力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夏津县电业总公司所属的营销部、电力计量检测中心、各供电所等。第三条 本办法以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国家电力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为依据,结合客户报装接电管理细则及有关规定制定。第二章 职责范围第四条 营销部或各供电所按辖区受理低压客户临时用电业务。第五条 各供电所负责辖区内低压临时用电管理。第六条 电力计量检测中心负责所有低压临时用电客户的计量表校验,营业组负责安装工作。第七条 低压用电客户委托委托供电所进行施工的,由营业组按施工协议书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第三章 用电管理第八条 低压临时用电均装表计量,按规定电价收取电费。第九条 所有的低压临时用电工程,均应有由客户签字确认的设计图纸,并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