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总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分公司及子公司。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包括由总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总公司或子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由总公司或子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第四条 总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子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和经理层)的选择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直接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第五条 总公司对分公司、子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