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宁市国土资源数据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促进南宁市国土资源数据共享,推进业务协同,提高行政效率,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654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南国土资发20181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规范各县国土资源局、武鸣区国土资源局,局属各科室、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国土资源数据共享行为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第三条 数据共享包括内部共享及对外共享两部分。内部共享:各县国土资源局、武鸣区国土资源局,局属各科室、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我市国土资源数据的行为。对外共享:各县国土资源局、武鸣区国土资源局,局属各科室、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其因履职所需数据或依法向公众开放数据的行为。 第四条 数据按共享类型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两种类型。无条件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