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后勤管理处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确保工程质量,规范正常维修操作规程,使零星维修和专项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施工、验收、结算的申报和审核各程序做到便捷、高效、透明,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工程项目范围。专项工程是指经学校招标办统一招标或议标,有专项资金保障,关于水、电、暖、气的修缮改造、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学校安排的其它方面的修缮、装修、改造等工程项目。第三条 零星维修项目范围。整项工程造价在1万元以内,后勤管理处下属各职能部门(服务中心),不能独立完成,需聘请社会力量来协助完成的维修改造项目。第四条 正常维修的范围。为确保学校水、电、暖、气及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转,后勤管理处下属各服务中心能独立完成的日常维修。第五条 后勤管理处是学校工程项目的管理单位,下属职能部门(各服务中心) 是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部门。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和结算的整理初审实行责任人负责制。在没有聘请专职工程监理和跟踪审计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