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文明工地创建评选实施细则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林绿化文明工地的评选工作,提升创建评选活动组织的管理水平,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定义园林绿化工程文明工地,是指在建的园林绿化工程在施工活动中,工程安全、施工质量、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工地。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园林绿化工程文明工地创建评选的管理活动。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文明工地每年度评选一次。第四条 管理机构上海市园林绿化文明工地的创建评选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市容局”)组织实施,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站(以下简称“市工程管理站”)落实创建评选的具体工作。成立“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文明工地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建领导小组”),由市绿化市容局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市绿化市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