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经营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明确工作职责,适应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模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第二章:公司经营理念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盘活国有资产存量。第三章:公司决策制度(一)董事会议事制度1、公司决定重大事项,由董事会采取会议审议方式进行。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董事,可提交书面意见或建议。2、董事会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例会。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以及监事会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召开董事会议,应在会议召开3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5、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公司监事会主席、非经理班子成员和所议议题相关人员可按通知要求列席会议。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列席会议人员有权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没有投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超过半数通过。当董事对基本事项表决赞成票与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