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953年,楼花 是指未完工的物业,即在建物业。楼花买卖也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图纸上的房屋。“楼花”一词,巧妙之极:如果把已建成的房屋看成建设完成后的果实,楼的果实尚未结出,那么能买到的只是“楼花”。 1953年,30岁的霍英东成立立信置业有限公司,一改当时的现楼销售政策,提出“预售楼花”,并提倡分期付款。随后其他地产商纷纷仿效,成为香港地产一大经营特色。炒楼花也因此被老外戏称为“中国人的第五大发明”,并波及到东南亚,之后传入中国大陆。楼花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房屋销售的两种主要形式。1956年,引入境外设计公司 1956年,贝尔高林景观设计公司进入中国,成为第一个进入中国市场的境外设计机构。之后,20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内地的多数是香港地区的设计公司,如1980年进入的何显毅建筑事务所、1987年进入的许李严建筑设计事务所等。造成这种现象,原因在于早期的发展商大多是华裔,来自中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