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天津市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方案为做好 2018 年度天津市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 2018 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专业级别2018 年度申报艺术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二、参评范围符合国家及我市职称评审政策以及本系列评审规定,在我市从事艺术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本系列对应等级职称。三、评审标准2018 年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评审标准以及关于印发关于在天津市文化局内部实施艺术系列职称
2、评审条件的规定的通知(津文职称办19985 号)、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转发文化部制定的艺术专业职称(艺术等级)试行条列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 56 号)和广播 电影电视部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艺术专业职务(艺术等级)试行条列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广职改办字1992第 002 号)执行。四、评审方式2018 年本系列职称评审方式为专家评审。对申报中级、副高级职称的人员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对申报正高级职称的人员采取专家评审、现场述职的方式进行。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五、申报数额本系列职称申报数额按照我市职称评审政策及艺
3、术专业岗位空岗执行。六、材料要求(一)主管区、局及相关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代评信(二)经主管区、局及相关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构比例表等申报数额核定材料(三)参评单位推荐情况表(四)报评名册(五)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六)申报人员相关证表原件及复印件1.居民身份证2.经认证真实有效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3.现职称资格证书及有关聘任材料4.继续教育证书5.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卡片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高级一式 3 份,申报中级一式 2 份)7.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A3 纸打印,一式20 份)(七)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2.评审表格中涉及各项业绩
4、佐证材料,如代表作品、节目单、获奖证书等3.其它能够反映能力水平的业绩材料(八)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交破格推荐报告(九)职称评审机构所需的其他申报材料七、时间安排(一)8 月 1 日9 月 30 日:评审申报政策咨询解答(二)9 月 10 日30 日:收取评审材料(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 12 号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艺术处;联系方式:23312995)(三)11 月:组织不具备规定学历考试(四)11 月12 月:召开评审会议(五)12 月中旬:将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六)12 月底前:报送评审工作报告及通过人员信息(七)2019 年 3 月底前:发放通过人员证书并退还申报材料八、公开方式本系列职称评审有关信息通过天津文化信息网()予以公开。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各单位在推荐申报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四公开” 和“双公示” 制度, 严格审 核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时限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须通过“ 天津市 专业技 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 提交,并由主管局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或本单位组织人事、职称部门工作人员报送相应纸质申报材料,参评人本人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