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 2010-08-18 中国山东 访问次数: 525 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试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财金2008185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在山东省内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山东省辖区内由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出资设立的,不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服务“三农”和小企业为宗旨,从事小额放贷的新型地方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