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2018 学年度学习标兵评选政策解读为贯彻大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营造良好学风,树立学习标兵典型榜样,激励学生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解读。 20172018 学年度学习标兵评审依照本解读开展申报、评选工作。一、申报名额(一)申报名额每个学院推荐名额为 1 个。计算机、软件和保密学院共用 1 个名额。如有学院有特别优秀的个人,在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交报告申请增加 1 个名额。(二)评选名额学习标兵评审选拔 11 人,最优者获得陈赓奖学金,奖励 10000元/ 年,其余 10 人获得学习标兵称号,每人奖 励 5000 元/ 年
2、。表彰在学习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二、学习标兵申报的基本条件(一)大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报。(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道德品质优良。(三)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学习成绩优秀。 (四)具有突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 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尊重师长,友爱同学, 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六)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体育锻炼达标,身心健
3、康,乐观进取。(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项的申报评定:1.评奖期限内教学计划要求的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者。2.评奖期限内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3.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不达标者。4.因学习成绩不合格而降级不满一学年度者。5.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三、学习标兵申报的其他条件1.在 20172018 学年,学习成绩排名连续两学期在前三名以内。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二年级学生各院系以年级为单位排序,三、四年级学生各院系可以按专业进行排序。2.能够帮助同学进行学习指导,提供答疑解惑的帮助。能够引领班级同学、寝室同学一起建立良好学风。四、学习标兵评优工作的其他未尽事宜依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 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