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了解本专业的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中取得较好效果;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等;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具备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科技管理、技术咨询、科技信息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生产、推广应用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建设工程助理级技术专业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