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 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基本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从事生产、技术和科研工作的实践经验,能承担本专业科研设计工作和独立解决本专业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业绩较显著;出版、发表和撰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著作、论文等;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与学习的能力;能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的科研、规划、设计、建造、维修、检验、检测、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主要包括船舶与海洋结构物的设计与制造、材料与焊接、涂装、舾装、钢结构、船舶动力装置、船舶辅助设备、甲板机械、船舶防污染设备、船用锅炉、船用压力容器、船舶特种机械、船舶电力及自动化系统(设备)、船舶通信与导航系统等专业方向。第二章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