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劳务队(班组)管理办法确保高效、优质完成本项目的工程任务,特制订本办法一、 总则1、 各劳务责任人必须将所有进场人员(管理人员和班组长需特别注明)造册上报我项目部,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相符。劳务责任人组建的劳务队(班组)的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未经总包项目负责人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及双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离开也必须向总包负责人请假,否则对劳务责任人罚款200元/人.天,如果三人次以上则对劳务分包人罚款1000元/人.天。总包有权随时对劳务责任人组建的劳务队(班组)人员进行查对,一经发现人员与花名册不符,每人次罚款20元。劳务队(班组)人员与上报项目部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项目部将视为私招乱雇,不论原因,一切后果全部由劳务责任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由班组责任承担并按项目部规章制度给予处罚。2、 劳务责任人严禁将其签订的分包工程转包给其他分包单位。3、 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总包项目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完成承包范围内的一切义务,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4、 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