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和我局职责,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第三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的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对其防控风险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第四条 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遵循风险防控、分级分类、突出重点、抽查监督、注重绩效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