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市大兴区总工会京兴工发201311号北京市大兴区总工会北京市温暖基金会大兴区职工应急救助专项温暖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暂行)(二O一三年十二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温暖基金会“大兴区职工应急救助专项温暖基金”的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本着捐助公开、受助公平、使用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管理使用办法。第二条 “大兴区职工应急救助专项温暖基金”由大兴区总工会、各镇(街道)总工会和各爱心单位共同捐资发起。基金主要用于大兴区工会会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重大疾病医疗和因突发事件或意外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临时应急救助。第三条 本管理使用办法适用于“大兴区职工应急救助专项温暖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第二章 基金来源第四条 北京市温暖基金会接受社会公募,定向用于“大兴区职工应急救助专项温暖基金”,基金来源于:1.大兴区总工会、各镇(街道)总工会及各级组织的资助或拨款;2.大兴区各企事业单位的捐赠;3.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组织的捐赠;4.专项募集活动所得资金和各类定向捐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