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奖励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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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奖励暂行办法为调动我校教职员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成长,提高教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奖励办法。一、奖励对象和范围本奖励办法适用于奖励我校教职员工以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名义完成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各类科研成果。包括:论文类、著作类、专利类、获奖类、科研项目类 。境外登记未经批准在境内出版发行的期刊以及内部发行刊物无正式出版刊号发表的成果,只登记,不奖励。二、成果登记与确认1、凡是本校教职员工所取得的所有科研成果必须按期进行科研成果登记和确认,并且将科研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存档。未经登记和确认的科研成果,不予奖励,并且不作为评定

2、职称和年终考评的依据。2、科研成果奖励每年一次,奖励本年度(元月 1 日至 12月 31 日)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登记时间为每年的 12 月 20 日至次年的 1 月 10 日,因故来不及登记的成果,可推迟一年登记。成果由系、部统计汇总后报科研管理办公室,成果、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留科研管理办公室存档。3、科研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确认成果类别及等级,并按规定提出各项奖励内容,办理奖励的有关手续。如出现争议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裁决。 三、成果奖励标准(一)论文类1、在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 10000 元。2、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本)中收录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3、每篇奖励 2000 元。3、在科技部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以当年发布的为准)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 1000 元。在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最新版本)收录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社会科学论文,每篇奖励 1000 元。4、除上述以外的有 CN 刊号的中国境内正式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网检索),每篇奖励 300 元。5、被 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 (社会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 检索系 统收录的期刊论文,每篇奖励 5000 元,或在原奖励的基础上另加 3000 元;被 CSCI 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论文,每篇在原奖励的基础上另加 1000

4、元。6、发表论文的期刊影响因子或总被引频次在 SCI 或SSCI 中的 JCR 各学科前 3 名(以 JCR 当年公布的为准)的,每篇奖励 10 万元,位列第 4-5 名的,每篇奖励 4 万元;发表论文的期刊影响因子或总被引频次在中国科技部中信所CJCR 或中国社科院 CJCR 各学科前 3 名(以 CJCR 当年公布的为准)的,每篇奖励 8000 元,位列第 4-5 名的,每篇奖励6000 元。7、我校教职员工以我校名义与校外作者合作发表的论文,排名第二位的,按其所属级别奖励金额的 20%给予奖励,排名第三位的,按其所属级别奖励金额的 10%给予奖励。(二)著作类我校教职员工参加与本校专业、

5、学科相关的学术著作或译著编撰工作,并在高级别出版社出版的,主编奖励 3000 元,副主编奖励 1000 元,参编者每万字奖励 150 元。(三)专利类1、专利成果应具有国家专利审批单位颁发的专利证书,方可计发专利成果奖。2、职务发明专利的权人,每项奖励 2000 元;职务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权人,每项奖励 1000 元。3、学校职务性专利转让后,按实到款额的 40%奖励给专利权人,30% 作为校科研基金,并优先支持专利权人的后续项目。(四)科研项目类 1、纵向课题:以我校为第一申报或完成单位的项目立项后,按时完成,按所获资助经费金额的 10%奖励给项目组,超过项目申报规定时间结题的项目,奖

6、励减半;自筹基金的项目,学校按标准给予资金扶持,不再奖励。2、横向合作课题:按企事业单位委托式合作开展的,并纳入学校课题管理的横向研究课题,在完成后,到款结余经费的 70%用于课题组奖励(包括课题组用于在研发的经费)。(五)获奖类1、我校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经学校推荐申报,并获得政府部门颁发或教育主管部门及其授权机构奖励的科研成果奖:国家级按奖励金额的 1:3 给予配套奖励,省级按奖励金额的 1:2 给予配套奖励,市厅级按奖励金额的 1:1 给予配套奖励。2、我校教职员工参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研究完成的科技成果,并获得上述科技成果奖励的项目,给予配套奖励;凡是我校列为第二完成单位,或我校教职工为第二或第三完成人的成果,获国家级奖励者,按奖励金额的 80%给予配套,获省级及以下奖励者,按奖励金额的 50%给予配套。五、附则1、本办法用于奖励 200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取得的科研成果,在此之前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按原办法执行。2、本办法解释权归科研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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