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京大学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南京大学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化统筹规划,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保障信息化项目实施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所有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基础,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工具,使用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活动的项目。主要包括:1. 使用校园网IP地址或南京大学域名的各类各级网站; 2. 多用户使用或使用公共数据资源的管理信息系统;3. 与一卡通有关的各类管理信息系统;4. 提供学校公共服务的各类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类别不在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之列:1. 购买图书、数据库、实验数据等电子资源;2. 小规模软硬件升级和扩容;3. 完全利用社会互联网资源开发建设且不以南京大学为责任单位的项目;4. 以个人名义建设的项目。第三条 学校信息化建设以需求引导、统筹规划、安全可控、协调发展为原则,注重功能实用和开放共享,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第四条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