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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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 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 作 简 报第 1 期(总第 55 期)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1 日目 录 2009 年省教育厅实施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民生工程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均居全省高位 合肥市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教育民生工程工作 安庆市实行“五项规范管理”,切实加强义务教育保障资金管理 界首市多措并举,全面推行“校财局管”管理模式 安庆市大幅提高盲哑学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 2 - 2009 年省教育厅实施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民生工程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均居全省高位为客观反映我省群众对 2009 年 28 项民生工程的知晓

2、度、满意度及支持率等社会评价情况,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 2009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09 122号)要求,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 2009 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专项调查,本次调查的受访者分布与我省居民的分布状况基本一致,具有很强的代表性。调查显示,2009 年省教育厅实施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民生工程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均居全省高位,其中群众知晓度达 90.1%,居全省 28 项民生工程的第 2 位;群众满意度达 86.3%,居全省 28 项民生工程的第 5 位。4 月 12 日,省长王三运在省统计局撰写的社情民意调查报告我省 28 项民生工程群

3、众满意度高位提升2009 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调查分析报告上批示:“ 这项调查很有意义,不仅数据翔实,而且分析比较透彻,建议也可行。对于我们深化提升民生工程有重要参考价值。有关部门要注意成果的运用。”在 2010 年民生工程考核中,省民生办将进一步加强对社情民意调查结果的运用,2010 年实施的 33 项民生工程和各市的社情民意调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省教育厅希望各市、县教育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按照省民生办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四项教育民生工程深入- 3 - 实施,不断提升群众对教育民生工程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支持率。一要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教育民生工程的

4、知晓度;二要增强服务观念,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教育民生工程的满意度;三要强化工作举措,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教育民生工程的支持率;四要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教育民生工程持续发挥惠民利教功效。 合肥市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教育民生工程工作合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教育民生工程实施工作,为扎实推进 2010 年四项教育民生工程工作,该局党委书记、局长方东玲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教育民生工程,落实责任,明确职责,挂牌成立教育民生工程办公室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今年在继续坚持以前好的做法的前提下,合肥市教育局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教育民生工程工作。一是实行通报制。以简报一月通报一次各项民生工程开展情况和完成进度,并将简

5、报发到各县(区)教育局主要领导手中。二是实行调度会制。每季召开一次民生工程调度会,统筹调度教育民生工程。通报民生工程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布置下一季度工作。三是实行督查制。每半年进行一次教育民生工程综合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四是实行考核制。根据省、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结合教育民生工程实际,分别出台了四项民生工程考核实施办法,对县区教育民生工程进行量化考评。五是实行联络员制。各县(区)教育局建立民生工程责任制,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县(区)教育民生工程上传下达工作。六是实行奖励制。- 4 - 根据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得分情况,对民生工程工作做得好的县(区)教育局及民生工程联络员进行通报表彰

6、,以资鼓励。 安庆市执行“五项规范管理”,切实加强义务教育保障资金管理一是规范预算管理。学校均成立了不少于两名教职工代表参加的“学校 预算编 制小组” ,科学、合理、精 细、全面地编制支出预算,优先保障学校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维持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再对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其他资本性支出进行合理排序,本着“收支平衡” 的原则优先安排。二是规范支出管理。在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管理办法,明确支出范围,细化各项基本支出比例。公用经费按省定标准拨付到校后的结余资金,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政府采购教学仪器设备,优先向办学条件

7、薄弱学校倾斜,进一步改善其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三是规范资助管理。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指导意见,学校对申报学生初审,暂不收取符合条件学生的教材费,经教育、财政、民政审核确认后批复到各校,学校对批复进行合理公示无异议后申报资金。各地均印发了相关管理文件和办法,严格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申报、审批及公示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5 - 四是规范收费管理。该市切实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力度,不打折扣地执行学校收费预审制度、收费公示制度、收费监督员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教育收 费四项制度” ,把规范收费行

8、为的“ 重心” 下移和 “关口”前移,把各种 诱发乱收费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五是规范监督管理。市县(区)两级大力推进教育财务内审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财务内审,如抽调财务骨干人员全面审计、学校之间分组互审、专项检查、重点审查等。审计过程中对照下拨资金数额,对每一笔收支进行梳理,全面掌握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纠正存在的问题,规范财务行为。 界首市多措并举,全面推行“校财局管”管理模式自 2007 年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界首市逐年完善“ 校财局管 ”管理模式,积极推行中小学校民主理 财,切实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为推动全市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其具体做法可归纳为下列几

9、个方面。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责任意识。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用经费,界首市教育局利用广播电视,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层层召开会议,大力宣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克服阻力、力排干扰、大胆探索、勇担责任,坚持加大对学校的财务管理,具体监管学校的各项经费支出。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约束机制。市政府、教育局、各中心学校、自然学校分别成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实施方案。教育局成立了学校财务管理办公室,- 6 - 办公室主任由计财股长兼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三人,其中两人划片对学校每笔支出负责审核,另一人深入各校负责验收大项支出的落实情况。财政局在教育结算中心划片设置学校报账窗口。同时

10、,教育局会同财政局制定了界首市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界首市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校成立 5-7 人的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会计及教师代表组成。学校大项支出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研究确定,上报教育局审批后办理。三是合理拨付资金,促进均衡发展。教育局和财政局定期会商教育经费管理工作,每年提前一次性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配套资金。财政局在教育核算分中心设立学校公用经费专户,教育局提出方案按下列程序拨付资金:(1)教育局在每学期开学前按上学期人数预拨公用经费,保证学校开学工作正常运转;(2)开学一周后各校如实向教育局上报本期学生数,教育局组织专人到各中心校和市直学校

11、抽查,规定抽查人数与上报人数误差超过 3%的学校,不再享受倾斜资金;(3)学校财务管理办公室按学校本期实有人数及上级规定的公用经费标准足额拨付公用经费。各中心校将分配到各自然校的资金上报,经教育局审核盖章后分解到各自然校账户;(4)教育局党组根据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将上级拨付的富余资金向薄弱学校倾斜,用于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四是规范报账程序,严格全程监督。 (1)学校大项支出一律由民主理财小组研究确定,做到件件讨论,事事记录;(2)学校- 7 - 大项维修购置审批表报教育局相关科室及分管领导审批,经教育局校财管理办公室盖章,然后实施。 (3)大项购物、维修符合政府招标采购条件的报政府采购中

12、心,实行招标采购;(4)大项支出事项实施结束后,教育局校财管理办公室派专人到现场签字验收。符合审计限额的项目报审计部门审计,下达审计报告;(5)学校支出,自然校校长审核,中心校校本部支出分管副校长审核,中心校校长签报。市直学校支出由分管副校长复核,校长签报。学校开支的所有单据报教育局校财管理办公室审核,在报账封面上签字盖章,然后由学校报账员到核算中心报账;(6)学校报账单据签批手续完善后,大项支出必须附审批表,验收单,限额以上的项目支出附审计报告。要求大额支出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7)要求学校每季度向全体教职工公示学校公用经费的支出情况,公示表上报中心校和市教育局存档;(8)教育局会同财政局

13、每学期对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每年对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并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年审,出具审计报告。 安庆市大幅提高盲哑学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该市盲哑学校现有盲聋两类残疾学生 320 人,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按城市初中免杂费 330 元/生.年、提高补助公用经费 45 元/ 生.年、共计 375 元/生.年标准补助该校公用经费。鉴于该校班级人数少、生均运行费用高的特殊性,为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自 2010 年起,将该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 900 元/ 生.年,高出基本标准的 525 元/生.年由该市- 8 - 财政预算安排,每年将多增加教育经费投入 16.8 万元。报:全国保障办、教育部、财政部、省委 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孙志刚常务副省长、赵树丛副省长、谢广祥副省长、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送: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民生办、省建设厅、省人事厅、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 农委、省 审计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安监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扶贫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教育厅各有关处室发:各市人民政府,保障办,教育局、 财政局共印 2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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