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方医科大学创收管理修订办法(讨论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我校教育科学和科技资源,强化社会服务功能,规范经济活动管理,提高办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粤教财20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及(粤财资20111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在2005年制订的南方医科大学创收管理暂行办法(校产字2005548号文)的基础上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校内各单位及教职员工,在努力完成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的同时,应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从事创收活动,提高我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及教职员工的生活福利。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我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就业指导中心,顺德校区管委会,基因工程研究所和相关企业化事业管理单位等(以下通称各单位)。第二章 管理原则及管理机构第四条 各单位开展教学创收、科技开发及有偿社会服务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