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技师学院资金管理办公室管理办法的总 则 为了规范培训中心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降低设备采购成本和使用成本,提高培训中心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设备管理规定,结合培训中心设备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维修管理与物资计划第一条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培训中心确定单台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同时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能独立发挥作用的机械设备列入固定资产。公司设备分为A、B、C、D四种类型,即:A类200万以上;B类50万以上;C类10万以上;D类10万以下。第二条 培训中心设备的大修理实行统一管理、集中修理的原则。经审批安排大修、改造设备原则上由培训中心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安排集中修理,由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专业修理与社会化修理相结合,以确保设备的修理质量和完好。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安排集中修理的,由本部门申请经中心设备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尤其对培训中心A、B、C、D类设备大修、改造,根据设备使用年限,设备状况及大修规定,由使用部门提出设备大修理申请计划,培训中心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