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8 年邹城市荒王陵管理所部门预算 2 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 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表一、2018 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二、2018 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三、2018 年收入预算表四、2018 年支出预算表五、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六、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七、2018 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八、2018 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九、2018 年政府采购预算表十、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第三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3
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物旅游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按照全市文物、旅游及行业管理要求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三)负责编制景区建设规划、景区内土地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四)制定景区文物旅游协调发展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五)负责景区的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六)负责对景区内重点保护文物、重点传统建筑和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以及景区旅游市场秩序管理工作;(七)负责协调处理景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八)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邹城市荒王陵管理所部门预算包括:邹城市荒王陵管理所(差额事业单位)。第二部分 4 2018 年部门
3、预算表表 1. 2018 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表 2. 2018 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表 3. 2018 年收入预算表表 4. 2018 年支出预算表表 5. 2018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表 6.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 7. 2018 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表 8.2018 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表 9.2018 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 10.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详表附后)第三部分 5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一、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8 年收入预算为 8
4、9.0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77.51 万元,上年结转 11.54 万元。2018 年支出预算为 89.0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4.55 万元,项目支出 4.5 万元。(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2018 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 77.5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7.51 万元。2018 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77.51 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77.51 万元。(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2018 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77.51 万元,比上年增长 10 %,主要是工资调整等,人员支出相应增加,社会保障缴费也相应增加。具体情况如下:文化体
5、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77.51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 6 和家庭的补助、其他支出。(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本部门 2018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五)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2018 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 73.0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66.3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6.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
6、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二、重要事项说明(一)政府采购情况2018 年政府采购预算 5.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 0.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 0 万元,其他自有 资金安排 0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 5 万元。(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 经费情况2018 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 经费预算 0 万元。 7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邹城市荒王陵管理所 2018 年业务运行费预算为 6.7 万元。(四)国有资产占
7、有使用情况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邹城市荒王陵管理所共有 车辆 0 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件、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 年,我单位没有财政拨款安排的发展类项目,所以不涉及绩效目标设置。(六)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有关情况2018 年,邹城市荒王陵管理所支出 89.05 万元,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区分: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76.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3 万元,其他支出 11.55 万元。第四部分 8 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 单位开展 xx 活动取得的 xx 收入等。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xx单位开展 xx 活动取得的 xx 收入等。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事 业单 位 经营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 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
9、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 9 上缴的收入。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 财政 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事业收入”、“事 业单 位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十一、项目支出:指
10、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二、 “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10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