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8 年度台州市城镇燃气和公共设施运行管理安全工作要点2018 年台州市城镇燃气和公共设施运行管理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确保全市城镇燃气和公共设施规范管理和安全稳定运行的工作目标,落实好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燃气和公共设施行业安全发展,为全市推进“ 两个高水平 ”建 设营造稳定的安全生 产环境。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 ”的原则,严格落 实各地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认真落实本业务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督促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自
2、查报告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制度。二、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一是根据关于深入开展“两抓一建” 平安建 设专项行动方案长效机制建设目标,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城镇燃气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二是编制台州燃气行业相关标准。根据台州本地实际制定一套相应的服务标准,服务标准包含台州市城镇燃气服务标准、 液化天然气各类场站安全检查标准、 瓶装燃气送气工及送气设备安全检查标准等 2 9 个方面,使燃气行业管理有标准可依,推进燃气行业的精细化管理。三是出台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内涝防治应急预案,确保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能
3、迅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四是制定台州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细则,明确市政设施安全使用养护标准、安全运行管理要求等内容,确保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完好、安全运行。三、开展隐患大排查行动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厅电 20181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 集中开展六大攻 坚战打赢安全生产翻身仗” 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 20 号)文件要求,开展城镇燃气、供水、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公共设施开展隐患大排查,全面梳理我市燃气和市政公共设施在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应急保障等各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
4、环节。同时,建立台帐销号制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预案、人员,力争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以实现全年度不发生城市安全领域亡人事故的工作目标。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制度体系,切实抓好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岗位培训,强化设施运行管理人员、养护管理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综合素质,提升公共设施安 3 全综合管理水平。五、开展防灾抢险应急演练成立燃气专业、供水专业、城市桥梁专业、排水防涝专业、园林绿化专业等应急抢险队伍,配备抢险救灾设备,储备防台防汛和应急处置物资。同时,全年至少开展一次多
5、部门共同参与合作的全系统应急防灾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的操作性、科学性、完整性,增强应急队伍凝聚力,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六、推进燃气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二维码信息化管控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钢瓶制造厂、充装企业、检验单位等信息共享,进一步巩固落实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工作。同时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将各地燃气视频监控平台接入台州市智慧城管中心,实现数字信息共享,为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七、开展燃气违规行为联合执法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的总要求,联合安监、质监等部门开展燃气安全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非法倒灌、非法充装、非法经营、未经
6、竣工验收使用燃气管道等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用气安全。八、规范送气服务人员队伍进一步规范瓶装燃气市场秩序,加强瓶装燃气送气服务队 4 伍管理,提升送气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将送气服务和送气人员正式纳入燃气经营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实行送气人员持证挂牌上岗统一着装,送气车辆统一标识。九、加强养护现场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台州市道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台道安领20181 号)相关内容。采用定期安全检查 、突击性安全检查和特殊安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养护施工现场安全围护、人员安全意识等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施工围挡及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规范、养护工人安全帽及着装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做到即知即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复检,真正使施工安全管理趋于常态化、科学化、制度化、责任化。十、开展城市桥梁等重要结构物安全检测评估依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要求,开展城市桥梁、隧道、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重要结构物安全检测评估。根据检测评估结果,对完好状态为合格级的桥梁进行精细化维修,对完好状态为合格级以下的桥梁实施限载限行,制定加固和重建计划,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