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长防林工程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计财处长防林工程资金是国家为加强长江中上(下)游地区防护林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防护林体系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投入的一种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好长防林工程资金是我们每一个长防林工程建设者的责任。长防林工程资金的来源有国家林业局的中央基建资金、中央国债专项资金、财政部专项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省财政厅专项配套资金、市县财政及建设单位的配套资金。长防林资金作为工程资金,属于国家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范围,早在1978年国家计委、建委、财政部计计(1978)234号“关于试行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几个规定的通知”中“关于基本建设投资和各项费用划分的规定”第五条指出:凡用于各种经济林、用材林、防护林的整地、种植和幼林的抚育等费用,列为基本建设投资;生产产品以后的成林抚育费用,分别由生产费用、事业费或间伐收入开支。因此,长防林资金的管理,国家规定必须要在银行开立专户,专款专用。除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按财政部的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外,其他长防林资金要按财政部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