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试行)一、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假期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用工环境,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二、考 勤第二条:考勤内容1、新员工第一天上班,在九点以前报到,算出勤一天;九点以后,十三点以前算出勤半天;十三点以后报到,不计出勤;2、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3、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4、工作时间内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5、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6、若因紧急情况可电话请假,经部门主管或分管总经理批准后,务必补办请假手续(上班后当天办理并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7、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1小时经部门主管或负责考勤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手续;8、工作时间:(1)由于公司目前尚未正常生产,所以作息时间暂定为每日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班时间为下午13:00-17:00,公休日为星期六、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