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教育部、财政部(84)教供02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高等学校的材料和低值品、易耗品(以下简称物品)的科学管理及妥善使用,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科学研究、生产、基建及行政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根据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加强物品的管理。必须健全各级物资管理机构,并根据学校规模大小、物资类别,本着适当集中、方便领用的精神配置各类物品库房。可以在校一级或校、系(厂)二级物资主管部门设立库房。第三条物品的供应管理工作,应根据工作的特点和物品的不同性质,区别对待。对贵重、稀缺的物品应严格管理;对价值小数量大的一般物品,应简化手续,达到既加强管理又便于使用的目的。必须建立严格的物品管理责任制度,对物品的计划、购置、保管、使用和回收都要有专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帐卡记录健全,定期核对检查,经常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第四条高等学校应配备政治思想好,并且有相当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物品供应管理和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