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陕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我省技术创新体系中的核心功能与示范作用,参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主体地位,对我省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突出,创新管理规范,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第三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科技、财政、国税、地税、西安海关等部门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并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的具体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认 定第四条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受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4月30日。第五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全省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需要及全省行业、产业技术创新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