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转正定级办事指南一、项目名称:毕业生转正定级二、政策依据: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87教学字 022 号)。三、受理条件:已在禅城区人才中心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档案已存放在本中心的人员。四、申请材料:1. 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审批表 (在报到回执注明的网站下载,需正反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收原件(2 份) ;2. 自我鉴定(500 字以上) ,收原件(1 份) ;3. 补办转正申请(毕业报到后超过 2 年的需提供) ,收原件(1 份) ;4. 报到回执,验原件。五、办理程序:1.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527 室;2. 核实申请人的档案在区人才服务
2、办,在区人才办报到,核查缴清档案托管费用,未缴清的可以补缴;3. 区人才服务办复审,经审核同意, 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审批表盖章,存档。六、办理部门:佛山市禅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七、受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五楼 528 室八、办结时限:4 个工作日 九、咨询查询:82721491十、收费标准:无十一、收费依据:无十二、特别说明:1.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办理人事关系托管无需缴费。2.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未缴清人事关系托管费的需办理补缴。3. 一般情况无需办理,除非用人单位或档案主管部门要求办理。4.根据上级有关文件,2015 年 5 月及以后办理了“毕业生报到”手续的流动人员,不再需要办理“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