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滨城区红十字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规范我会固定资产管理,实现固定资产的优化配置,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高效,防止固定资产的流失,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800 元以上)、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其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按固定资产管理。第二条 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购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每年年末,办公室要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本着合理、
2、节约、高效的原则,编制下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对于确属急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提出意见后,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办理。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即对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护、清查盘点等管理;同时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统一建帐、统一核算,并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管理。第五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 由办公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制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单,记入固定资产总帐。第六条 单位调拨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领用( 调拨)单,视同“购入固定 资产 ”管理。2第七条 单位固定资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及时登记,科学使用,以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提
3、高其使用效率。固定资产保管人退休或调离时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第八条 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每年年末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要严格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有关文件和市有关规定。固定资产的调出、处置、报废、报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不得擅自处置。报废时应填制“固定 资产报废 申请表” 报主要领导 批准后,方可办理固定资产核销手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以申请报废。1、电脑设备、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质量低劣、技术落后、效率低、耗能大、主要结构或部件陈旧老化,精度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能满足最低性能指标和技术要求,无修复意义或无改装利用意义,被确认为淘汰的产品。2、因意外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致使设备主部件严重受损,已无修复价值的。3、修理费用超出原值的 50%,或接近同 类产品新购价格的。第十条 以上规定如与上级或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相抵触,执行上级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