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织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一、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 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二、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 取食品安全管理员汇报食品安全工作并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 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对食品药品 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进行全面 整改。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在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具 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 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四、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 确保学生用餐安全。五、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每学期开展一 次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 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倡导健康饮食, 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