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宁波市“茶花杯”园林绿化优质奖评 选 办 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宁波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和养护项目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市场的规范化,争创一批一流园林绿化项目,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内宁波市 “茶花杯” 园林绿化优质奖(以下简称“茶花杯”)评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茶花杯”奖项分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优质奖和园林绿化养护优质奖,是本市行政区内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和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最高奖杯。“茶花杯” 由宁波市风景园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评选,一年评选一次。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包含园林绿化项目和古建筑项目。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第五条 评选范围 本市行政区内下列绿化建设项目和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绿化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平方米)或古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或古建筑项目;绿地养护3公顷以上(含3公顷)或年养护经费额15万元以上(包括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