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宁波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周转房管理,提高周转房的利用效率,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周转房是指按事业编制管理的教职工短期租住的过渡性住房,产权归学校所有。第三条 后勤管理服务处是周转房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房源调配、合同管理等;人事处负责审核申请人岗位信息,提供学校人才引进计划以及引进人才相关协议;计划财务处负责在工资中代扣周转房租金和能源费等。第四条 学校周转房有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三室一厅及集体宿舍等房型,下列人员可按以下条件申请周转房:(一)新引进的学术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可申请二室一厅或三室一厅住房。(二)新引进的学术骨干可申请一室一厅住房。(三)新引进优秀博士可申请集体宿舍,其中已婚的可以申请一室一厅住房,若其在首聘期领取每年1.5万元过渡房租金补贴,不能申请周转房。(四)新报到正高职称无房人员可申请二室一厅及以上房型;副高职称无房人员可申请一室一厅住房;其他无房教职工可申请集体宿舍,住宿标准为2人/间。第五条 周转房基准租金由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