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事故隐患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WHNYLM/ZD-030-2015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减少新隐患产生和隐患重复出现,对隐患产生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对“隐患制造者”进行追究和问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事故隐患责任的分类、原因分析方法、责任追究范围和处罚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新产生的安全事故隐患、重复出现的事故隐患的分析和责任追究,重点追究隐患产生的人为原因。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依据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重大事故隐患还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