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1.目的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及处理各类事故的能力。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3.职责3.1综合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年度厂内安全卫生教育计划的编制,并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3.2 生产技术部负责一级安全教育的实施和建立厂级安全培训档案的管理。3.3 车间负责二、三级安全教育,并相应建立档案。4.管理内容4.1 入厂三级教育4.1.1 安全生产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各级领导干部应对其下属干部及职工感常进行安全教育,宣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标和规定,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人人都注意安全生产。4.1.2 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等)入厂必须进行三级(公司、车间、班组)安全教育,三级教育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2006)进行。4.1.3 厂级教育由厂主管安全、教育等部门负责进行,车间级由车间主任负责进行,车间安全员协助,班组级教育由班长负责,教育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