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家装行业门店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12年度)本办法旨在体现员工工作的数量、质量和对公司的贡献率,体现激励原则,激励优秀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使公司在同行业中永远处于领先地位。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上海门店各岗位人员。包括门店经理、见习门店经理、客服经理、设计师、业务带设计师、预算员、设计助理、经理助理。二、薪酬原则: 1、业务类员工根据自身能力与公司协商共同设定产值目标。充分发挥员工在薪酬定级中的主动性。业务类员工与公司商定的产值目标,在2012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确定,执行过程中不可变更。2、业务类员工实际收入与产值目标的设定及完成情况紧密联系。充分体现薪酬的公平性和激励性。3、支持类岗位员工收入与门店总产值及个人表现挂钩。三、名词定义:1、总产值定义:(1)以硬装施工、设计合同及软装销售、设计合同为依据,并以次月5日前首付款到帐为准则。首付款次月5后到帐的,产值计算以到帐月为准。(2)总产值计算提成时,减去空调、安防、消防、智能设备、中央水系统、地热、花园景观等相关设施、设备总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