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东理工大学收费管理办法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一、收费管理机构与职责学校计划财务处负责学校的收费管理。主要包括:国家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及贯彻执行;学校收费制度的制定;学校各种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核定、呈报和监督检查;学校收费许可证的申领和年审;行政事业性和政府基金等专用票据的申购和管理;学生收费统计以及学生奖贷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补助、学杂费减免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二、收费审批程序对于已经核定的收费项目,需要实施收费的,各职能部门可直接填写“山东理工大学票据领用申请表”领取收费票据收费;对于新增、变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应先填写“山东理工大学设立收费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提供收费项目所依据的文件等,于实施收费前二十日内报计划财务处,到政府物价部门申办收费许可证后,方可领取收费票据进行收费。未经审批,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