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各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根据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办、克拉玛依市总工会、新疆油田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办法(新克油工和关于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处罚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根据经费独立的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不得以个人名义存放单位资金,不得出租、转让银行账户,不得为个人或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五)勤俭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