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 1.1 为加强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全面实行在“省领导小组决策、省指挥部监管、市指挥部建设、公司筹资的建设管理模式下各项目的监督与管理,细化省、市高指职责和工作分工,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根据省、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签订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协议书以及建设管理的具体意见的原则补充制定。 1.3 本细则适用于宁杭、江太(江阴至太仓)、锡宜、常澄、扬州西北绕城、宿淮、盐通、京福徐州绕城西段、宁淮、淮盐、连盐等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 2.1 各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高指)在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高指)领导下,开展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 2.2 工程实行二级监理模式,即各市高指设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及其办事机构,施工现场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组。 2.3 市高指根据本市段的具体情况组建总监办事机构(或项目办),总监由市高指推荐报省高指批准任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