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常熟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规范城市排水行为,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参照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和苏州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苏州市城市排水户分类管理办法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指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是借助排水设施对城市和城乡统筹污水处理系统范围内低于一定含量的产业废水、生活污水(以下统称污水)和大气降水(以下简称雨水)的接纳、输送、处理、排放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排水相关管理活动。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维修、养护及其监督管理执行常熟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纯产业废水和超过规定含量的产业废水排放和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以及处理与运行等,不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以下简称排水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市城市排水的日常管理。市排水监测站负责城市排水水质、水量、水流方向和管道接入等的监测。第五条市发展和改革、规划、财政、环保、水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