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筑施工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地级以上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下简称为“企业考评主体”)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项目考评主体”)负责其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第四条省住房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