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东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省境内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需定期复审。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必须执行本规定,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第二章特种作业范围第五条本规定所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的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包括:(一电工作业:指从事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及其运行;电气设备检修、实验、维修等的作业。(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指从事气焊、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