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1广州市属高校教学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广州市属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穗教高教20085号) 和关于加强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穗教高教20086号)中,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高职内涵建设项目(以下统称“教学项目建设”)的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学项目建设”以提高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内涵建设为重点,以推进教学改革和优质资源共享为手段,提升我市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整体水平。第三条“教学项目建设”包括专业结构调整与专业建设、课程教材建设与资源共享、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教学团队和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大学生素质教育等六大方面的内容。第四条“教学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专项安排。资金管理按广州市高等学校教学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二、管理职责第五条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共同成立“教学项目建设”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