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已经第9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姜伟新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进行工程结算,以及签订和调整合同价款等活动。 第三条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 工程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