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WS 399-2012 血液储存要求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的4.1.7为推荐性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由卫生部血液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血液中心、上海市血液中心、福建省血液中心、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力行、孟忠华、钱开诚、衣梅、郭永建、王鸿捷。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血液的储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一般血站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储存。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WS/T 203 常用术语3 术语和定义WS/T 2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储存设备 storage device用于血液储存的仪器或装置。3.2 保存期 storage period血液在适宜条件下适合输注的最长储存期限。3.3 quarantine将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