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房地产企业常见84个税收问题一、企业所得税问题(一)收入方面问题 1、将销售收入(包括预收收入)挂在往来账上,或隐匿收入,或不做或不及时做账务处理,或直接冲减开发成本。 2、分解售房款收入,将部分款项开具收款收据,隐匿收入。 3、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合同约定收款日期未收到房款的,或其他合同约定应收房款日期未收到房款的,未按合同约定收款时间确认收入。 4、私建、违建阁楼、车库、仓库,对外销售转让开具收款收据,隐匿收入。 5、价外收费等按合同约定应计入房产收入总值的未按规定合并收入。有的企业以代收费用的形式挂往来账户;有的企业在代建工程、提供劳务过程中节约的材料、报废工程和产品的材料等留归企业所有,不确认收入。 6、无正当理由,以明显偏低价格将商品房销售给本公司股东及相关联企业及个人。 7、产品已完工或者已经投入使用,预收款不及时结转销售,不按完工产品进行税务处理,仍按预征率缴纳所得税。 8、将开发产品转作自用固定资产,或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以房抵偿债务、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