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杭州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学院、教学部(以下简称学院)对外签订的合同。学校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学校为一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协议。学校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进行经济、业务往来,需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均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第四条 除本办法规定可由部门、学院签订合同以外,其他合同均由学校对外签订。第五条 除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经学校同意可以刻制技术合同专用章外,其他部门一律不得刻制合同专用章。第二章 合同订立第六条 下列合同可由学院签订并加盖学院公章:(一)教学研究基地、实习实验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合同;(二)经校长办公会议授权签订的其他合同。第七条 下列合同可由部门签订并加盖部门公章或技术合同专用章:(一)后勤服务集团对外签订的和其经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