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了解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技术问题,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业绩较显著,取得具有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发表、出版有一定专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工程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能运用外语、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电子信息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信息、生产技术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