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制度员工劳保福利管理制度制 度 员 工 劳 保 福 利 管 理 制 度 执行单位 人力资源部 文件编号 签发日期 总页码 3 医疗保险: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根据本人及在本酒店工龄给予 三个月至二十四月的医疗期,医疗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医疗期的规定: ? 工龄十年以下,在本酒店工作五年以下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医疗期为6 内 个月; ? 工龄十年以上, 在酒店工作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工作工龄五年 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九个月;工龄十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二个 月;工龄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医 疗期为二十四个月。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本酒店另行 安排的工作,终止劳动关系。 4、员工医疗期满未痊愈者酒店同其终止劳动关系,其经济补偿按政府有关法规执 行。 容 社会保险: 根据政府有规定,本酒店为员工建立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大病统筹等。 ? 养老保险:员工按本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5%或3%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