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省纺织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资格标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有从事生产、技术和科研工作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生产技术问题和承担科研设计工作,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业绩较显著;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与学习的能力;能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专业学术活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纺织专业(含纺织、染整、化纤、丝绸、服装、纺织机械、纺织器材、纺织空调等)的应用科学研究、产品开发设计、纺织工程设计、纺织工艺设计、生产技术管理、技术改造、计量检测、质量管理、设备管理、产品营销、技术推广及标准化与科技信息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第二章 申报条件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